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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就靖江17家單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公示:
2019年8月12日,靖江市人民政府網公布靖江17家單位,涉及江山制藥、德生印染、揚陽化工、南洋船舶等靖江知名企業,因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水污染物、固體污染物未按規定貯存等環境違法行為,被泰州市生態環境局處以行政處罰:最高的一家企業被罰款人民幣肆拾陸萬元(¥460000.00),部分公示的處罰決定書摘錄如下:
1、江蘇德生紡織印染有限公司
環境違法行為一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6月15日、6月18日對該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未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隨意堆放在廠區辦公樓東側空地;危險廢物容器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7月16日向該單位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局于2019年7月16日向你單位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泰環罰告字[2019]1-053號),告知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有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該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聽證申請和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原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決定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罰款壹萬元(¥10000元);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罰款伍萬元(¥50000元),合計罰款陸萬元(¥60000元)。
同時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環境違法行為二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5月27日、6月13日對該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該單位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
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7月2日向該單位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泰環罰告字[2019]1-049號),告知其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其有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該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聽證申請,但于2019年7月3日進行了陳述申辯:
1、檢測單位2019年5月27日晚監測時,我司處于停產狀態,值班人員在監測人員要求下,開啟了風機曝氣,檢測單位進行了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測,這不符合大氣污染物監測技術規范規定的監測時必須為正常生產狀態要求;
2、6月12日收到整改通知后,我司立即制定了整改計劃并報送至貴局,6月28日已完成了整改內容,下一步還將新增一臺廢氣處理設備,不斷強化和完善廢氣收集處理能力,達到更好的收集處理效果;
3、今年以來,生產經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基本處于半停產狀態,40萬元的處罰金額,企業實在無力承擔,更主要的是處罰信息一旦上網,所有國際品牌客戶將停止下單,企業將因此全部停產;
4、公司面臨搬遷,目前正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強力推進,已有百多萬的資金投入到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中。
請充分考慮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困難,處罰從輕,處罰信息不上網。
根據其申辯意見,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7月15日依法召開了局案審會,認為:該單位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裁量得當,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維持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原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經案審會審議,決定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罰款肆拾萬元(¥400000元)。
2、江蘇京倫染織有限公司
環境違法行為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5月27日、6月12日對該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
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泰州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罰款壹拾萬元(¥100000元)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經無害化加工處理,并且符合強制性國家產品質量標準,不會危害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或者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程序認定為不屬于固體廢物的除外。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特別規定: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按照要求貯存、利用、處置的,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相對于前幾天蘇州直接關停紡織印染廠而言,罰款應該還算較輕的處罰了。
因蘇州臭氧濃度超標,復合、印花、燙金、涂層等后整理企業全部停產知的消息,并且得到了不少業內人士的證實。
這幾條消息一出也得到了許多業內人士證實,并在微信圈掀起軒然大波:
今年環保比去年抓的更緊了,紡織印染行業停產限產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可以看出政府整治紡織行業的決心和態度,也反映出紡織行業將來發展的方向必然需要走向綠色環保。在這樣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有的企業吃不消,自然就被淘汰;有的企業應時應勢,巧妙地把握轉型時機,反而做大做強了。
現在的紡織行業,真的是“改變不了世界,只能改變自己”。行業困境就擺在那里,國家淘汰產能的決心也日益堅決,個人認為,改變自身才是出路所在,理念先進了,訂單也就不愁了,日子自然也過得滋潤了!
雖然如今的處境比較尷尬,但是只要挺過了這段最艱難的時間,前路還是光明的!加油吧!紡織人!